马关设立肉牛养殖信贷引导资金 单笔最高限额300万元
2015-12-03 来自文山日报 阅读次
晚刊讯 近日,马关县政府印发《马关县肉牛产业信贷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新方式支持肉牛产业发展。
为促进肉牛养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解决肉牛养殖户资金周转困难,马关县由县级财政出资设立肉牛养殖信贷引导资金,帮助肉牛养殖户解决还贷续贷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需求。为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县出台了《管理办法》。
信贷引导资金是改进财政对肉牛养殖户扶持方式的有益探索,将单纯财政无偿支付改为带动银行贷款扶持肉牛养殖场(户、合作社、企业),解决养殖户“续贷再融资难”问题。
《管理办法》明确,用县级财政扶持肉牛产业发展补助资金账户中的余额作为信贷引导资金,金融机构以财政提供的信贷引导资金作为风险补偿增信手段,向肉牛养殖场(户、合作社、企业)发放贷款。信贷引导资金的日常管理由马关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进行专账管理、核算,专款专用。养殖户申请使用的引导资金不高于肉牛养殖户在该县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单笔引导资金最高限额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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